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91号(暗访)
反映情况:舞阳县北三环与海南路交叉口漯河舞阳碧桂园一期工程存在问题;场区内有两台混凝土搅拌机,现场拌砂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组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漯河市舞阳县碧桂园一期项目,于2018年5月至今,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县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检查时,场区内有两台混凝土搅拌机,现场搅拌砂浆。
处理及整改情况:11月1日接交办清单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占奎同志带领县扬尘办工作人员现场督办,发现碧桂园一期项目现场有两台搅拌机在拌制砂浆,扬尘办工作人员对该企业现场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豫建设标〔2016〕48号)第三款第三条规定:“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暂时未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的,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不予供应的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除外”,因我县目前没有一家取得资质的砂浆搅拌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对砂浆搅拌机进行封存,并要求该企业从外地购买成品砂浆,彻底解决因现场搅拌导致的扬尘污染问题,严格按照“八个百分百”标准进行施工。
11月2日,该项目已将砂浆搅拌机进行封存,不再使用。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