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93号(暗访)
反映情况:舞阳县张家港路与环城路交叉口路东舞阳县要卫家具厂存在问题:1.企业地址与营业执照显示不符,2.无任何除尘设施。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督办件反映该企业地址与营业执照显示不符问题,经现场检查:舞阳县要卫家具厂的经营地址位于舞阳县文峰乡泰山庙村胡庄东北侧,东临农田、南临胡庄、西侧为空置厂房、北临张家港路(原二环路)。营业执照显示经营地址为舞阳县为文峰乡泰山庙村胡庄组二环路边,因城区道路重新命名,现在张家港路即是原来的二环路。
督办件反映的该企业无任何除尘设施问题。生产车间精密锯机下方安装有粉尘收集装置。督察组当天检查时,由于新招的工人对生产工艺及车间内的生产设施有关情况不了解,没有给督导组的领导介绍清楚。为了加大环保治理力度,环保部门已责成该厂:1、在原有粉尘收集装置的基础上在锯机上方加装粉尘收集设施,进一步减少粉尘的排放。2、安排专人负责车间内的卫生,规范物料的存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1、2018年11月4日,环保部门对该厂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锯机上方粉尘收集设施已安装到位。2、今后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定时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