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 [2018]督察漯河市186号
受理情况:舞阳县金达来蒸汽砖存在问题:1.新建地面砖生产工序无环评;2.物料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经核实,转办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转办清单中反映的地面砖生产项目,位于该厂成品区西侧,无环评手续,已停产近三年,场内所存放地面砖为早期所生产。金达来公司院内露天堆放的物料,是辛安镇芬张村村民王安君借用金达来公司场地为修建下水道所需盖板,而临时堆放的原料。王安君在生产过程中因缺乏管理,致使生产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抑尘措施,造成粉尘污染隐患。辛安镇政府已对王安君下发取缔通知书,责令11月6日取缔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地面砖生产工序已停止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到位,原料已清理完毕。县环保局对王安君生产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抑尘措施,造成粉尘污染隐患的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
问责情况:辛安镇党委对该区域网格长张留甫同志因监管不力全镇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