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27号(举报)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姜店乡李湾村南一大型养鸡场存在问题:1、离居民区不足50米,臭气熏天;2、在可耕地上盖养鸡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组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漯河市舞阳县姜店乡李湾村南一大型养鸡场养鸡场离居民区不足50米,臭气熏天”的问题。经调查,该养鸡场在李湾村村庄南侧,距离村200米左右,不是50米。该鸡场自6月份被中央环保督查组督办处理之后,新购买了抽粪车、铲车各一辆,用于日常清理鸡粪。每天对鸡舍、晾晒场喷洒生物除臭剂6次以上,及时消除蚊蝇及异味,减少对临近群众生活的影响。但是,毕竟是畜禽养殖场,气味肯定还有,但不会是臭气熏天。此项举报部分属实。
二是针对“漯河市舞阳县姜店乡李湾村南一大型养鸡场在可耕地上盖养鸡场”的问题。经实际调查,该公司初建于2000年11月份,土地属性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举报在可耕地上盖养鸡场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1月4日,县畜牧局、环保局和姜店乡政府联合执法,下发了《舞阳县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养殖户加强对养殖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确保减少对村中群众的影响。
一是责令该养鸡场对粪棚四周做密封处理,减少臭气的外溢。
二是责令该养鸡场增加清理粪便的频次,减少粪棚的存粪量。
三是责令该养殖户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养殖气味对村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