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指标 | 创 建 内 容 |
规划布局 | 产业园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区域范围,已制定产业园建设规划并经乡镇或乡镇级以上政府批准同意;产业园种养、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等板块布局合理,且相对集中、联系紧密,制订有较为完善的实施方案。 |
发展规模 | 小麦、玉米、花生、大豆种植业规模达到20000亩以上,优质林果、蔬菜等其他经济作物种植业规模达到3000亩以上(设施农业800亩以上),生猪存栏量达到18000头以上,家禽类存栏量达到40000只以上,肉牛、肉羊存栏达到2300头(只)以上,奶牛存栏800头以上,产业园总产值达到4000万元以上。 |
主导产业 | 主导产业1-2个,主导产业-二三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45%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至少有有1个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1个发展势头较好、带动能力强的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 |
要素聚集 | 每个产业园对接1个市及市级以上专家服务团队;设立有科创中心或研发平台;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农业机械化率、农业科技贡献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以上。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覆盖面达到80%以上,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达到70%以上。 |
管理机制 | 实行“园长制”,建立“管委会+运营公司+新型经营主体”的管理运营机制;产业园农户参加合作社比例达到60%以上。 |
绿色发展 | 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全面推行产品合格证制度,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产业园内主导产业产品应被认证为“三品一标”产品,园区内“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40%以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
带农成效 | 建立有效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产业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1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