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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舞阳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信息时间:2022-01-13     阅读次数:

附件1
 
舞阳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暑光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谢  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王仕梁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李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杨冠亚   县政府副县长
                                 黄超文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华锋   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 马   超   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生态环境工作副主任
         陆   玲   县委编办主任
         王二星   县发改委主任
         徐胜克   县教育局局长
         苗保权   县工信局局长
         苗会兰   县民政局局长
         陈希宏   县司法局局长
         宋海林   县财政局局长
                                 孙   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国俊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朝霞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局长
         赵国松   县住建局局长
                李红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丁平福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学新   县水利局局长
                吴蓬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洪   河   县畜牧局局长
                          姜新克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谷春平   县卫健委主任
                       包志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新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鹿秀芳   县审计局局长
                        郭惠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飞鸣   县统计局局长
                  陈利民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师会杰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顺利   县信访局局长
                     梅连松   县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张   宏   县农机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李录伟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尚素凌   县农技总站主任
           赵国钦   县税务局局长
                             狄京元   国网舞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县政府协助分管生态环境工作副县长李江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局长李朝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舞阳县创建省级生态县申报条件任务分解表
 
申报条件 责任单位职责 责任单位
(一)市县建设规划发布实施1年及以上,且处在有效期内; 县政府公布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
舞阳分局
(二)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有效开展; 严格落实国家、河南省、漯河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市生态环境局
舞阳分局(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严格落实)
建立完备的、责任明晰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片区责任到人、工作任务具体、信息反馈流畅、奖惩渠道明晰的环境监管机制。纪检监察系统切实做到对涉及环保问题的问责和追究责任。 县纪委监委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成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委组织部下达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项目,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县审计局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积极开展案件的损害赔偿。
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和巡回审判庭,积极探索环境保护审判模式,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和有效赔偿。
市生态环境局
舞阳分局
县法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三)经自查已达到省级生态市县建设指标要求。 精准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各指标2021年达标。 各指标责任单位
(四)近三年不存在下列情况的说明
1.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未按时序要求完成的;
2.未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排污许可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的;
3.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为“一般变差”“明显变差”的。
5.出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
确保不出现该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
舞阳分局
县发改委
 
 
附件3
 
舞阳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基本条件任务分解表
 
序号 基本条件 工作任务及要求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设立生态创建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各乡镇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
制定年度创建实施方案,将创建目标任务纳入所属办事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工作推进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委办
政府办
2 着力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加强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宜居宜业生态城市,城市河道生态功能良好,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护坡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开展城市建设提质工作,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加强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城乡绿色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生态城市。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加强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城市河道生态功能良好,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护坡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县水利局 县住建局
3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镇环境干净整洁,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实现初步分类利用,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全域河湖坑塘水面无漂浮物,坡岸无垃圾。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已获得命名的生态乡镇、生态村设置显著标牌,接受群众监督。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各乡镇
街道办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镇环境干净整洁有序,辖区无垃圾河(塘、渠)。一是建立较为完备的垃圾收运体系,村域按规定设立一定数量垃圾箱,配备专职保洁人员,生活垃圾做到日清日运,无垃圾外溢、抛洒、焚烧现象,建筑垃圾全面清除;二是生活污水排放管网和沟渠基本完备,生活污水接管至城镇污水厂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无污水横流现象;三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设置有效防护距离,污染防治措施完备,分散式畜禽养殖采取圈养,周边无明显异味;四是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到位;五是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四美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等3个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开展“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美丽小镇”创建活动。 县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各乡镇街道办
强化“限塑”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落实,建立基本完善的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体系,“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健全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服务体系,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改委
4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机关,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矿山、绿色交通等系列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国家事管局《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39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完成10个节约型机关创建。 县机关事务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发规〔2020〕136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完成3个绿色学校创建。 县教育局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2020〕68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完成5个绿色社区创建。 县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积极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 县工信局 各企业
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县自然资源局 各企业
5 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海绵城市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产业、绿色经济等工作具有特色亮点。 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完成年度上级政府下达的大气、水及土壤污染治理等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县自然资源局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公园绿地建设。 县住建局  
积极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建设,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县住建局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活动,打造生态宜居乡村。 县农业农村局  
发展生态工业,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 县工信局 县发改委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县农业农村局  
积极开展生态旅游工作,挖掘历史文化遗迹、美丽乡村等旅游资源,打造独具舞阳特色的文化游、乡村游。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附件4
 
舞阳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建设指标 单位 指标值 工作任务及要求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制定实施 推动《舞阳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30年)》有序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2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有效开展 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班子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对国家、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各类专项督查问题,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生态文明建设突出问题的研究学习及部署落实。 县委办
政府办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3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包括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绿色发展等方面)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范围,通过强化考核,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县督查考核数据中心  
4 河长制 - 全面实施 落实属地责任,完成定期巡河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舞阳“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内交办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舞阳河道、水库划界确权工作;开展河道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县水利局 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6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开展 依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7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
PM10浓度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年度考核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 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责任目标达标情况
劣V类水体断面
建成区黑臭水体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消除
消除
完成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年度考核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县住建局  
9 主要污染物减排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目标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丘陵山区
平原地区
% ≥60
≥55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优势、生物丰度指数和植被覆盖指数,降低土地胁迫指数,确保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稳中趋好。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利局
11 林草覆盖率 % ≥35 积极推进“森林舞阳”建设,确保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 县自然资源局  
12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到严格保护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执行
不明显
不降低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到严格保护:通过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等保护措施,受保护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受到严格保护。 县自然资源局  
外来物种入侵:实地调查确定外来物种入侵情况,并制定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方案。要求没有外来物种入侵,或者存在外来物种入侵,但入侵范围较小、对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没有产生实质性危害、对国民经济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且已开展相关防治工作,有完备的计划和方案。 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地区河流中特有性、指示性物种以及珍稀濒危水生物种的保护状况,以历史水平数据为基准,进行对比分析。要求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种类和数量不降低。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13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加强医疗机构环境监管,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医疗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县卫健委  
1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建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强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监管,对存在不可接受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未完成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的,严格准入管理。没有发生因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毒地”事件。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督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报告上传政府网站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15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以预防和减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16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饮用水水源地
河湖岸线
- 得到严格保护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主导生态功能不降低。 县自然资源局  
加大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 县自然资源局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完成上级下达的舞阳县河道、水库划界确权年度工作 县水利局  
 
1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县发改委 县统计局
1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县水利局 县统计局
19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4.5 指本年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与上年相比下降幅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占用的建设用地面积,是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重要指标。 县自然资源局 县统计局
20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90
≥75
≥80
秸秆综合利用率:区域内综合利用的秸秆量占秸秆产生总量的比例。秸秆综合利用的方式包括秸秆气化、饲料化、能源化、秸秆还田、编织等。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区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通过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方式综合利用的畜禽粪污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例。
农膜回收利用率:主要指用于粮食、蔬菜育秧(苗)和蔬菜、食用菌、水果等大棚设施栽培的0.01毫米以上的加厚农膜的回收利用率。参照原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17〕8号),采取人工捡拾回收、地膜机械化捡拾回收,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等技术措施,采用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回收利用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 涉农街道办及乡镇
2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5 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5%。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22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 区域内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水源地个数占水源地总个数的百分比。提供详实的监测分析报告和有关基础数据,并由省级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供证明或意见,以剔除外来输入影响。每季度公开一次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 县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23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区域内以自来水厂或手压井形式取得合格饮用水的农村人口占农村常住人口的比例,雨水收集系统和其他饮水形式的合格与否需经检测确定。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规定,且连续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 县水利局 县卫健委
24 城镇污水处理率 % ≥85 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现县城规划区污水管网全覆盖 县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25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45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横流,提高农村污水治理率。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26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0 负责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及处理设施完善,运行正常; 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7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85 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积极响应“厕所革命”,加快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户厕改造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  
28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40 政府投资新建的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及较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地产和工业厂房建成绿色建筑。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应用一体化发展。 县住建局 县统计局
29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实施 2021年所有县直单位实施垃圾分类,选择有条件的小区、学校作为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 县城管局 县民政局
县教育局
县文明办
各办事处
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建立“村收集、乡储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储运网络,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 县城管局  
30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80 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逐步提高可循环使用产品和可再生产品的比重,引导全社会节约消费。实行采购绿色准入制度,明确规定只有获得国家绿色认证的产品才能进入政府采购序列,从采购目录的制定、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上,全面落实绿色产品采购政策。 县财政局  
31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积极组织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课程、网络培训等,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 县委组织部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32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以统计部门或独立调查机构通过抽样调查所获取指标值的平均值为考核依据。问卷调查人员应涵盖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职业等情况,充分体现代表性。生态文明建设的抽样问卷调查应涉及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人居、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教育、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相关领域。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统计局
开展儿童青少年的生态文明意识养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深入生态环境教育理念 县教育局  
对企业负责人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依法依规合理解决群众的环境信访诉求。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33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80 通过统计部门或独立调查机构以抽样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调查公众对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创建活动以及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等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的参与程度。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统计局
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节能宣传周”、“植树节”等开展广泛宣传,加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准则》、《河南省公民环保行为准则》、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科普知识宣传。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水利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发改委
构建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的绿色生活方式 县文明办  
鼓励绿色出行,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县交通运输局  
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县城管局
建立环保志愿者发展机制,组织和引导环保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和公益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相关文件: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阳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