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打牢“两项基础”,即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和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打赢“两场攻坚战”,即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开展“一项评价”,即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促进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助推全县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年底,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存量建设用地不少于950亩,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工作,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高效利用经验。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切实解决产业集聚区存在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五未”用地问题,县产业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
二、主要任务
(一)绘好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
1.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10号)要求,对产业集聚区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水利、生态环境、商务、文化旅游、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政府买单、企业共享评估成果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2021年全面实施
2.编制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多规合一”要求,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部署开展规划修编工作,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相互衔接,形成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二)织密产业集聚区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
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豫政〔2020〕32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政策,分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
1.细化标准规范和行业政策
(1)根据省级标准规范和行业政策,研究确定我县产业集聚区亩均工业税收目标;研究制定工业用地“标准地”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3项主要控制性指标,并适时调整发布。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完成,以后适时调整
(2)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上级制定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标准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作涉及的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格式文本,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需要,分别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2.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按照“一张图”、“一张网”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形成“一园一策”的土地利用管理新模式。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打赢产业集聚区存量低效用地盘活攻坚战
1.全面摸清存量低效用地底数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要组织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查清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的面积、宗数、位置等基本情况并标图入库;要按照“一宗一策”的原则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包括地块基本信息、形成原因、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要素的工作台账;要依托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信息监管平合,实施存量用地盘活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妥善处置批而未供(含已批未供即用)和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全县产业集聚区盘活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不少于810亩。
(1)批而未供(含已批未供即用)土地处置
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继续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以盘活存量确定增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对新招商项目,应优先选址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分解下达的任务,加快征地拆迁、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审批,综合施治、有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对土地利用现状未改变,确实无法征收或者不再征收的,规范有序开展用地批准文件清理,盘活的指标、费用等可重新使用。
对已批未供即用土地处置,要以建设诚信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实事求是处理遗留问题、严格规范操作为原则,对2018年底前已批未供即用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准入政策,且运营良好、亩均产出效益较高、履约情况较好的,可以项目开工时间为出让起始时间,合理确定出让底价,于2021年底前完善用地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要组织摸排、认定、验收,将验收意见报县“百园增效”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列入整改台账,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以协议出让方式完善用地手续。对已批未供即用的城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组织摸排、认定、验收,将验收意见报县“百园增效”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将划拨决定书直接核发给相关权利主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具体处置政策和流程。
(2)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处置
采取限期开发、调整利用、置换盘活、依法收回、临时使用等方式,分类施策,有效处置闲置土地。要对产业集聚区内的闲置用地进行摸排,认定造成闲置情况的原因,对因政府原因或者信访稳定等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要消除开工障碍,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对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督促企业限期开工建设,允许企业将工业用地通过转让预登记、合作建设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对因政府与企业互有瑕疵,造成土地确实无法开工建设的,经县“百园增效”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在确定有偿收回的价格时,以不超过企业原土地取得成本为宜。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程序。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3.分类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县产业集聚区盘活处置低效工业用地不少于140亩。按照《河南省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若干措施》,低效工业用地主要包括产业转型类、粗放用地类(包括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和停建停产类。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由县“百园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统计、工信、发改等部门,共同会商研究制定。要综合评估低效工业用地现状,制定产业集聚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序安排、保障措施,稳妥有序、分类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四)打赢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攻坚战
积极主动推进“标准地”出让。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等部门要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组织制定拟出让工业用地“3+N+1”控制性指标体系,建立并实施“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改、税务等部门根据省市标准,研究制定我县产业集聚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标准并定期发布;亩均产值、就业人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配建标准、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标准(包括空间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和行业准入要求)等其他控制性指标,由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在全县推开
(五)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评价办法,健全土地高效利用评价体系,对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进行全面评价。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三、组织实施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12月)。动员部署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0月)
1.出台分类处置方案。对闲置用地、批而未供用地、已批未供即用用地逐宗分析形成具体原因,“一宗一策”提出处置方案。
2.健全政策体系。要全面实施区域评估,完成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县“百园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形成产业集聚区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
3.有序盘活存量。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解下达的任务和“一宗一策”的要求,有序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盘活,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4.持续优化增量。分步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灵活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逐步提升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比例。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11月—12月)。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各项制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召开全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总结会议。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以后)。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推动“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成为社会共识和共同行动。针对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加政策供给,促进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动态监测。运用大数据分析、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数据共享等技术手段,利用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信息监管平合,加强与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对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分析预警、动态巡查,确保全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指导督导。建立“日常指导、季度通报、半年约谈、年度考评”的工作指导督导机制,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疑难问题;每季度末,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百园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资金落实、盘活成效等情况开展评估通报;每半年开展一次观摩评比,对工作推进慢、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由县政府督查室实施约谈;每年底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定期总结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加强舆论宣传,推动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社会共识。适时公布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倒逼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