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www.henan.gov.cn    信息时间:2022-06-23     阅读次数:

  近年来,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但与全国相比,收入增速持续放缓,差距逐步拉大。为尽快扭转这种局面,我省制定并发布实施了《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有关政策说明如下:

  一、《意见》制定依据

  《意见》制定过程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精神,依据历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衔接《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河南省“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以及近年来我省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等重要政策文件。

  二、《意见》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健全农民增收体制机制,尽快扭转与全国农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力争到2025年,全省农民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提供有力支撑。

  三、《意见》重点任务

  《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

  一是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发展优质专用小麦、优质玉米、优质水稻和再生稻,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759万亩,优质专用小麦发展到2000万亩左右。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加快发展肉牛、奶牛、中药材等高效农业,建设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加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载体建设,到2025年,优势特色农业产值达到6500亿元。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培育绿色食品集群,做优粮食制品、做强肉类制品、做精油脂制品、做特果蔬制品、振兴酒业、奶业、药业,到2025年,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万亿级现代食品集群。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创意农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到2025年,农林牧渔服务业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例达到8%以上。加强科技和装备支撑,深入实施种业振兴六大行动,推动农机装备创新应用,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

  二是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快乡村人才培养,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每年完成农业农村从业人员和转移就业劳动力持证培训任务50万人次。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和整县提升,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到2025年,家庭农场发展到30万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1万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00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50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发展到1000家以上。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增加就业容量,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民就业。强化农民就业服务,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建设,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开展劳务输出,打造知名劳务品牌、“豫农技工”品牌。大力促进返乡创业,实施“凤归中原”回归创业工程,搭建各类创业平台,强化创业指导,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和开发利用机制。

  三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增加土地租金和分红收益;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稳慎推进孟津、宝丰、新县、巩义、长垣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进集体资产抵押融资,创新集体经济股份制运行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与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收益分配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和政策激励,到2025年,所有村都有集体经营收入,其中年经营收入5万元以上的达到80%以上。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以市场、服务、股份为纽带的利益连接机制,让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

  四是强化政策扶持,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落实各类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县域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比例,创新农村金融支持政策,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优化农村路网建设,强化农村供水保障,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健全乡村物流网络,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4万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县域内5G基站数量达5万个,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100%。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提质降费,稳步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深化农村网络精准降费,积极支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高质量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快乡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五是健全农民增收体制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强化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周密部署实施,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统计调查,把农民收入增速纳入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建设,实施产业集群提速行动,高水平建设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实施现代服务业推进行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到2025年,力争每个县(市)均有百亿级产业集群。加快脱贫地区农民增收,接续推进田园增收、养殖富民等产业发展“十大行动”,实施“雨露计划”,将脱贫攻坚及过渡期内,各级财政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村集体,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到2025年,脱贫地区脱贫人口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一批脱贫县农民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县城扩容提质,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推动周边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到2025年,培育发展一批3—5万人的中心镇。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相关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