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舞阳县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信息时间:2022-05-20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内容,有效落实舞阳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了《舞阳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给人民群众健康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县爱卫办结合舞阳县实际,牵头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管理办法》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管理办法》提出基本一个原则一个方针,即:按照属地化管理,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个人和家庭做好居家卫生的方针。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18条内容,分别从职能职责、重点场所、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细化,主要目的是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职能职责。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爱卫会负责全县病媒生物防制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同时履行相应职能职责。县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不折不扣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县疾控中心承担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单位主体责任制,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委托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实施消杀服务。县爱卫会一旦发现相关单位和场所未采取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病媒生物密度超过国家标准,责令限期整改。

  (二)重点场所防制。人员集中场所和易招致或孳生病媒生物场所,指导性的提出规范设置病媒生物防范和消杀设施。在病媒生物防制中使用的药物、器械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和违规器械。

  四、专业术语诠释

  病媒生物: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下列生物,蚊、蝇、蟑螂、鼠及省级及以上爱卫会规定的其它病媒生物。

    解读单位: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0395-7158788

 

  相关文件:《舞阳县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