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劳社〔2006〕42号)、省人社厅〔2019〕22号会议纪要精神,有效落实舞阳县困难企业认定共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了《舞阳县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将《舞阳县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解读如下:
一、《舞阳县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切实解决我县困难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稳定为目标,使困难企业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政策落实落细,让国有企业和职工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6〕42号)省人社厅〔2019〕22号会议纪要精神,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舞阳县实际,牵头起草了《舞阳县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二、《舞阳县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舞阳县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编制依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劳社〔2006〕42号)、省人社厅〔2019〕22号会议纪要精神等文件要求。
(二)《舞阳县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切实解决困难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谨慎选择,范围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一是精心谋划,把准政策。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人社、企业养老保险等单位负责同志赴南阳市卧龙区就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进行学习考察,厘清工作思路,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做好应对预案。成立了困难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工作开展中的问题,确定了困难企业认定政策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及申报程序等重点环节,实现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同步。
二是优化服务,主动作为。优化经办模式,变“被动办”为“主动办”,主动比对县内相关国有企业参保缴费信息,并组织力量对相关国有企业进行走访查看,掌握国有企业现状和存在问题,工作上把握核心要素,严格工作程序,联审研判,做到手续办理“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认定准确”。同时实行办前“公开公示”,办后“电话短信告知”制度,全方位提升服务效能。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安全。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降低人为因素干扰风险,按照“源头可查、分段把关、专人负责、相互监督”的原则,建立数据传递、名单筛查、申报审核、规范操作、程序完备等“五步”社保基金防控措施,确保社保政策资金支出安全。并将政策基金作为年度稽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加大检查力度,实现基金监督常态化。
四、专业术语诠释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我们上班族每个月都有交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险,是国家的基础福利,是我们每个人退休后最基础的保障。 除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社会养老保险还包括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者都是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解读单位: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395-7226950
相关文件: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