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举报非法集资线索经查证属实,可获5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出台《河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强化正面激励,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有效防控风险,依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应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办法》明确,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通过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等渠道对非法集资线索进行举报。行业主(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事项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该举报的决定,并告知举报人;超过5个工作日未告知的,视同受理;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要向举报人解释说明。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事实、基本线索和证据;举报者应当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 经查证属实将给予5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办法》对奖励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被举报的事项具备非法集资基本特征,但经有关部门核查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举报人50元至200元奖励;被举报的事项经核查属于非法集资犯罪,但提供的信息和证据有限,对案件侦办作用轻微的,给予200元至500元奖励;被举报的事项构成非法集资犯罪,能够提供重要证据和直接信息,对案件侦办起到重大作用的,按照该案件未兑付金额的0.1‰给予5000元(含)以上、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能够及时主动举报所在企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主要事实并提供相关账目等重要证据的人员,经查证属实后,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奖励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酌情减免相关责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对奖励的程序作了明确,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书。举报人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放弃。(记者 刘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