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行为,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遏制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环评制度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厘清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和环评审批部门在环评文件编制和质量监管过程的相关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履行环评文件编制的主体责任,择优选择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全过程参与环评文件编制,并对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按照编制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环评文件,承担相应责任。舞阳分局环评文件受理和审批相关科室认真落实环评文件编制行为监督检查责任。环评文件受理前开展规范性检查,对未入驻漯河市行政服务中心中介服务超市和列入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的环评文件不予受理。将质量审查贯穿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对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依据相关规定不予批准。截至目前,共规范审批办结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7个,不予行政许可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