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司法局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创新工作手段、强化矫正措施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矫正好”的监管目标,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舞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严格遵守矫正工作程序,规范矫正执法行为;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矫正工作;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开展实施全程监督,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检察建议。
二、全面调查,科学评估社区矫正监管环境。为确保社会调查客观、公正、科学,坚持做到“实与严”。一是调查实。在接到委托函后,县司法局立即成立社会调查调查评估小组,深入被告人的居住地调查取证,对被告人本人、家属、村干部、村民、被害人进行走访,形成问话笔录。二是评估严。调查小组集体评议形成评估报告后,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充分讨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认罪悔罪态度、再犯罪风险、监管环境和监管人条件,严格出具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
三、严以监管,创新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严格规范入矫关。严格入矫接收程序,社区服刑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的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及时查找并与原判法院取得联系,并给予警告处分,防止出现脱管和漏管现象。首次入矫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入矫宣告和谈话,建立了由司法所专职人员、监督人组成的矫正小组并签订矫正责任书,确保了监督管理有效落实,切实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移交衔接阶段的漏管问题。创新教育矫正方式。根据年初制定的社区矫正年度集中教育计划,各司法所按照学习计划开展集中教育,确保教育矫正落到实处。学习方式多,为防止学习枯燥,各司法所充分利用学习方式的灵活性,采用集中授课、矫正人员谈心得、观看教育片、以案说法等方式组织集中学习,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