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强化责任担当,牢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务实求真,积极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托底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出台了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要点,明确工作时限,以会代训对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向各乡镇民政所进行了详细政策解读。对未脱贫的特困供养对象采取亲情赡养、敬老院供养、社会养老机构托养三种方式解决脱贫问题。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
优化审批程序。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为各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临时救助金额小于1000元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批决定,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截至目前,已向各乡镇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70万元。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简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批程序,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提高救助标准。从2020年1月起,我县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8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6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不低于274元提高到28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66元提高到不低于178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5028元提高到5544。截止目前,我县2020年第一季农村低保、特困供养金已发放到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手中,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实际生活困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