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向好态势,根据全市及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为更好的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我县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县民政局适时制定《舞阳县民政局敬老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第三版》,十项措施规范各乡镇敬老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各敬老院都要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领导组织,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安全措施;二是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明确职责,尽职尽责,不准出现断人断岗;三是对拟返院人员进行健康检测,确保无疫区出行史、无感染发热人员接触史,确保返院人员无感染;四是对新入住敬老院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测,确保无疫区出行史、无感染发热人员接触史,健康检测通过后,7天内单独居住、用餐,每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7天后无异常情况可进行常规安排;五是做好室内外保洁消杀,保持服务场所通风换气;六是加强用餐管理,提倡分餐分食,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七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督促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增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八是所有入院活动要采取预约方式,限时间、限人数、限路线、限区域进行;九是要及时了解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置;十是要确保日常工作落实到位,接待慰问、调研等活动要提前报告,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距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