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事项名称及试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二、办理依据
《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承办机构
舞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1.受理: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对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资料;
2.审核:
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核,并通知单位科室主管审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3.审批:
领导根据审核意见,作出许可决定;
4.办结:
准予许可的,由工作人员发放办结通知书;不予许可或退出办结程序的,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原因。
五、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六、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395-712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