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8-06-08 12:30:30
类  别: 咨询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检察院家属院不能过户
内  容: 想问一下检察院家属院为什么不能过户,有什么办法能过户,谢谢。
处理意见:

因检察院家属院属单位集资建房,土地权利性质属划拨用地,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另《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核。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景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据以上规定,划拨用地使用权没有人民政府的批准,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不能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 

具体办理人:张家骐 联系方式:13949889767

负 责 人:马海涛 联系方式:13803957389

回复时间: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