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8-06-26 12:30:30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舞阳森林半岛小区
内  容: 舞阳森林半岛小区要求交天然气入户费2500、水入户费1200、电入户费800,合理吗?有啥依据?另外还说天然气第二次接火,燃气公司要罚款,燃气公司有罚款的权利吗?
处理意见:

森林半岛小区向业主收取天然气、水、电入户费一事,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发的《漯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舞阳县舞政(2013)36号《舞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建设项目且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可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依据规定任何单位与公司不得向业主收取水、电、天然气基础设施及管网费。 

根据森林半岛小区所提取的证据材料显示天然气、水、电签订的合同收取的费用为材料费、人工费及工程设计费等相关费用。未显示收取天然气、水、电的入户费用。 

 具体办理人:任晓亚 联系电话:13603959535 

负 责 人:赵飞鸣 联系电话:13703441117 

回复时间: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