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8-07-14 12:30:30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学校违法没收学生手机
内  容: 我是舞阳一高学生,因为上课玩手机,被正在巡查的副校长没收了,以为放暑假他会给我,结果到放假,找他要,他不给,还说当时签订的有手机协议,我都不知道有这事,拿住学生的手机不给,霸占学生私有财产,侵犯学生隐私。我通过上网查询: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希望你们可以调查,早日反还我们学生的手机。据了解,学校没收很多手机不归还学生。给我们一个公平答复。
处理意见:

经调查,为使课堂教学秩序不受影响,县一高对学生违纪使用的手机没收暂管,学期结束还给学生。对本学期没收暂管手机个别还没被归还的,学生可以找班主任或年级主任领取,同时保证不再带手机进校。

具体办理人:李河端 联系电话:13839532069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