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8-09-14 12:30:30
类  别: 其他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再次举报市场管理车辆驾驶无牌照车辆
内  容: 2018年9月13日,18时许,市政管理车辆,东风小康,前面车牌是12320,后面没有车牌,再次行驶至贾湖广场,上次举报答复车牌补办过程中,号牌丢失的车辆在补办号牌期间可以使用临时号牌上路,车辆没有办理临时号牌的,属无牌照车辆,不应上路。应该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处理意见:

经调查,该车辆后车牌丢失,目前正在补办中,该车辆司机私自将车辆开出,县住建委已对该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该车辆进行封存,待补办牌照方可启用。

具体办理人:吴伟华 联系电话:13721333799

负 责 人:鹿秀芳 联系电话:13903957011

回复时间: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