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8-10-17 12:30:30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物业不做为 | ||
内 容: | 您好!我们是二环路西段南侧的嘉亿清华园小区业主。有以下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帮助处理。1.小区内的视频监控设施多年以来大多沒有正常工作。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保证其正常工作是物业公司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物业公司拒不承担义务。2.小区每户每月向物业公司交纳13元公摊水电费。全体业主每年仅此一项交纳近十万元之巨。但小区公共设施到底用了多少水和电,产生多少费用,多年以来,物业公司从没有公布过。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对此有知情权,物业公司应该公布。请督促物业公司对2017年度和2018年前三季度公摊水电实际使用的数量和产生的费用等详细情况在小区张榜公布。3.原来电动车进入小区大门时门卫发卡,出小区大门时门卫收卡,有效保证了小区业主的电动车的安全。请督促物业公司必须继续严格执行这一好的制度。4.小区大门口的原清华园售楼部早已出租别人,今年春上以来藏磊等人就利用小区内最南边的物业用房(三个房间中的东边房间)做为销售清华园商铺的场处。业主经常见有人前来咨询商铺租售事宜。椐据有关规定,小区物业用房产权归业主所有;改变物业用房的用途和性质是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小区东大门外南边的所谓“商铺销售中心”,沒装修,无工作设备,无工作人员,大门从末开放,只是用做打掩护之用。5.2017年,物业公司收取车位费数万元。这是利用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公共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产权归业主所有。请督促物业公司公布自已所收取车位费的分配和处置方案。感谢领导。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该小区视频监控已运营6年之久,线路老化,部分监控已不能用,但有些配件已不易购买,小区物业已向公司申请,争取尽快更换监控系统;小区水电费及公共收益使用情况将于近期整理后公布;电动车出入卡一事,物业公司表示若业主认可,还可启用;小区南面三间房屋是物业工作人员正常办公场所,并未改变物业用房的实际用途和性质,也请广大业主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95——7123996 具体办理人:刘艳华 联系电话:13939513275 负 责 人:赵河山 联系电话:13903957723 回复时间:2018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