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8-10-30 12:30:30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水费涨价不通知 | ||
内 容: | 尊敬的领导们:我是工业园区的财务人员。九月份去自来水公司拿发票,被告知钱少转了,发票开不了,原来是水费一吨涨了四角。问及抄表员,说是政府让涨价里,我看政府网上7月-至今的公告,也没有看到水费涨价的通知,弱弱地问一句:水费涨了真的不用通知吗?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水价近期内没有上调,依据《关于调整漯河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漯发改价管【2017】417号)要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上涨四角。县住建委已为反映人说明情况。目前,该工业区水费已足额缴纳。 具体办理人:刘彦丽 联系电话:15939561879 负 责 人:鹿秀芳 联系电话:13903957011 回复时间:2018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