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8-10-30 12:30:30 |
类 别: | 其他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莲花镇中心校长董海峰对一中教师办辅导班不作为 | ||
内 容: | 莲花镇中心校长董海峰对一中教师李淑丽(丈夫史伟勇是三官庙教师)在莲花镇街上办辅导班(辅导班包含街舞班,民族舞包,书法班,演讲班)不调查,不阻止,不作为,任其发展,作为中心校长严重失职,既没有尽到学校领导的监督责任,也没有尽到教师队伍的管理责任,李淑丽和石伟勇夫妇长期在朋友发放辅导办的招生广告,一看微信就知道是否办辅导班,在在莲花镇南街家中开设的学生用品店门口也放的有招生广告,舞蹈班在莲花镇街西S241路南,名字是“天天艺术中心”,美术在路北名字还是“天天艺术中心”在教室队伍中引起恶劣的负面影响,教师队伍人员浮动不安心教学,对懂海峰按照一岗双责应该追责免去中心校长职务。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莲花镇三官庙小学教师史伟勇的哥哥史化勇在莲花镇开办了“启明辅导学校”,史伟勇和爱人李淑丽(莲花镇中心学校教师)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到店里帮忙,并将该辅导学校的招生广告在微信朋友圈中转发,间接为辅导班的招生进行了宣传。莲花镇中心学校对此事高度重视,及时将情况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了通报。中心学校责成史伟勇、李淑丽立即终止不当行为,妥善安排好辅导班后续问题并写出深刻检查,并对李淑丽、史伟勇在全镇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县教科体局要求莲花镇中心学校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防止此类问题反弹。 具体办理人:潘国志 联系电话:18939550955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18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