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8-11-01 12:30:30 |
类 别: | 其他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环卫人员焚烧垃圾,造成房子全部失火 成为废墟 | ||
内 容: | 你好,我是文峰乡郑庄村枣林郭村民。事情的大致经过是:2018年10月24日,环卫所在村上定时清扫(收取)垃圾的工作人员,在拉去垃圾的时候,焚烧桥北边土坑里面的垃圾(里面各种旧物较多),由于死火未熄灭,第二天风大,造成死活重燃,火苗随即把我家所盖的房子全部燃烧,大面积失火,成为废墟。当天,随即给119火警报警,119也立即赶到。事后,我们给环卫处清尘环保联系,他们派人到现场调查,去了两次,也无结果,30号,再次去环卫所清尘环保负责人联系,他们却不承认清扫垃圾的工作人员是他们的员工....这不是推卸责任吗?并且,当天有人亲眼看见他们在土坑里面焚烧垃圾..希望此事的对口业务单位,能够给我们一个答复。谢谢。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来信人两次所说发现环卫工焚烧垃圾时间出入较大,且不能直接证明该处垃圾为环卫工人焚烧。目前,来信人已报警处理,县住建委将积极配合警方查证事件真相。 具体办理人:孙江华 联系电话:13137550883 负 责 人:鹿秀芳 联系电话:13903957011 回复时间:2018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