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8-12-06 12:30:30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贫困户医疗报销 | ||
内 容: | 我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18年9月在舞阳县五官科医院做眼部手术,当时医院说贫困户有二次报销。出院时医院给的有票据,说等电话,接通知凭票报销。后来一直没有消息。我于11月28号去五官科医院咨询,医院让找民政局。民政局的答复是:出院的时间医院就应该报销的。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医院和民政局都在互相推。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刘某,女,现年40多岁,家住莲花镇杨桂庄村,患眼病住院,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自2018年1月起,对县中心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精神康复医院、博爱医院实行“一站式”同步结算,患者本人出院时直接在窗口办理业务,不在民政医疗救助窗口结算。由于五官科、中心医院一分院归属于中心医院分院,患者在五官科、中心医院一分院出院时由患者本人在县中心医院贫困窗口办理,由专人负责办理。目前已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相关医疗救助政策已给其解释清楚,由本人近期拿住相关证件去中心医院贫困窗口去办理。 具体办理人:赵春阳 联系电话:15239589606 负 责 人:蔡运安 联系电话:15839553766 回复时间:2018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