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8-12-17 12:30:30 |
类 别: | 咨询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保和一中请假制度 | ||
内 容: | 河南省婚假,产假最新规定早已出台: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这是文件精神,为什么保和一中不执行,为什么还是执行产假三个月?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保和一中教职工56人,其中5个请产假、2个待产教师。目前,保和一中在校生1300多人,17个教学班,教师编制不能满足正常教学需要。 为保障正常教学,该校曾到已产育龄教师家庭看望慰问,希望她们做好康复工作,照顾好身体和孩子,有困难找学校,并和她们聊聊学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希望她们根据自愿原则,如果本人身体和家庭条件允许,在安排好日常生活和照顾好孩子前提下,希望她们提前结束休假,到校从事力所能及的教育教学工作。目前,1名产妇已自愿结束产假,回到学校任教。 根据反映,县教科体局已要求保和一中,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保障已产和待产育龄教师应享受的待遇和权益。学校可以通过思想工作,动员产妇根据自愿原则,结束产假,到校任教,不允许学校强迫产妇提前结束产假,到校任课。 具体办理人:王尽晓 联系电话:13513852555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18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