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8-12-19 12:30:30
类  别: 其他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珠海路加气站违规搭建泡沫板房
内  容: 珠海路加气站违规搭建泡沫板房,存在安全隐患,望查处。
处理意见: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县住建委已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行为通知书,责令补办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具体办理人:马继业 联系电话:15939598885

负 责 人:鹿秀芳 联系电话:13903957011

回复时间: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