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2-26 12:30:30 |
类 别: | 咨询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定岗 | ||
内 容: | 教师脱岗两年外出进修,脱岗在外的两年在晋级时要扣除对应的教龄积分,那么在定几级岗位时这两年该如何处理?能和在一线教书两年同等看待吗?请教体局给个明确、权威、公平、公正的说法。 | ||
处理意见: |
1、河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转发《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老人薪〔1986〕12号)文件规定:“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离职短期进修培训的,学习期间可连续计算教龄;学习两年(含两年)以上者,其学习期间不计算教龄”。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具体办理人:朱忠喜 联系电话:13353951126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19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