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4-17 12:30:30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在农村可耕地上建厂养鸡,合法吗? | ||
内 容: | 舞阳县姜店乡派处所南50米,在农村可耕地上建厂养鸡合法吗?动物排泄物随意排入路边,臭气熏天,苍蝇肆虐,传播疾病。更重要的是污染地下水资源,养殖场建,距居住地不足30米,周围有乡政府、派出所、农电、国土等单位,不知道有没有领导闻到,严重影响村民众的生活,屋里苍蝇肆虐,传播细菌,卫生条件可怕,谁能忍受臭气熏天生活环境?谁能忍受苍蝇满天飞的厨房?这些又合理吗?希望领导可以为广大民众早日解决问题,救救农村绿水青山,别让小孩长大后回忆童年,空气是臭的,河沟是黑的,家里是苍蝇满屋飞的,为后人留下碧水蓝天。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因其为涉农用途,根据上级政策,正在补办相关手续。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规定,禁养区不是根据村庄远近而定,是根据人口集聚区而定,禁养区应划定在人口集聚区在3000口人(含3000人)以上区域以外500米处,根据姜东村和江西村总共人口不足3000人实际情况计算,因此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政府无依据责令该猪舍搬迁。关于其污染环境问题,姜店乡已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积极整改,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具体办理人:王红旗联系电话:13783059600 负 责 人:李红民联系电话:15039579866 回复时间:2019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