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6-28 12:30:30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关于幸福馨园不按国家电网收取农用照明费用 | ||
内 容: | 幸福馨园小区从2016年入住,电费物业按0.99收取,我们那时候问物业,为啥电费不按农用电收取,物业人说现在没有移交电业局。一年后入住业主多了,问物业咋还没有按正常费用标准收取电费,物业人回复正在和电业局协商,后来干脆推到电业局说不接收他们,没有办法。2017年冬天下大雪,因为我们推迟电费没有交物业部,物业公司人把电都给我们几家停了,大雪纷飞冻死人了,不交电费就是不通电,无奈老人孩子太冷找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交了电费才把电接上。我们业主找房管局,房管局让找信访局,找到信访局,工作人员说反映,处理结果我们也没有办法,是开发商和电业局之间的问题,不交电费人家就是不接电,你们交吧。我们入住四年了多了,到现在电费还是0.69元一度电。农户用电缴费就是通过国家电网平台收入,到现在我们还是交物业部,并且因为电费收取不合法,业主反抗不交电费、物业费,都会被断电。我们小区是学区房,住户都是留守老人在家照顾学生,所以不敢反抗不交电费。我们找很多部门都石沉大海,无疾而终。我就想天下没有为民做主的部门了吗?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按农用电费缴纳呢?物业一年推一年不解决?如果这次县长不处理,我就打民生热线找小莉帮忙栏目,希望县领导能为我们处理,谢谢。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幸福馨园小区用电没有移交电业局,小区用电是该小区开发企业垫资,电费由开发企业代收,小区物业并未收取电费。鉴于该小区实际情况,建议该小区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选举业主代表,与开发企业及电力部门协调,尽快解决用电问题。 具体办理人:刘艳华 联系电话:13939513275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19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