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8-06 12:30:30 |
类 别: | 咨询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咨询退休养老金 | ||
内 容: | 尊敬的人社局领导您好,我是2015年8月退休的中小学一级教师最近对2014年10月以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从新核算,但令我不解的是我的养老金不但没有提高反而我又多领了几千元7月份我只发了1000元的生活费,待多发的扣完以后每月领3200元,更让我不能接受的是与我同年同月同日参加工作的比我早退休好多年,晋升职又比我晚好多年,反而现在领到的养老金比我高出300多元,我实在难以接受,敬请领导给以解释。 | ||
处理意见: |
根据豫社保{2018}71号文:退休人员应发放基本养老金少于已发放临时退休待遇的,之前多发退休待遇通过按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予以扣回。多发退休待遇大于其月基本养老金的,逐月进行扣回,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扣回时每月预留1000元。 徐振东退休时新的养老保险政策尚未发布,临时退休待遇按原退休政策审批。新的养老保险政策发布后,原政策规定“女教师满25年教龄,男教师满30年教龄,退休后可享受退休时的原工资待遇”不在执行,据此,徐振东临时退休待遇多发10%,养老保险基金应予收回。 依据豫人社〔2017〕86号文件规定:教师“提高基本退休费所需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仍从原渠道列支”,即由县财政列支。依据上述文件规定徐振东基本工资为1646.7元(含:岗位工资为730元,薪级工资为767元,教师(护士)工资标准提高部分为149.7元)。每月提高基本退休费164.67元。 2019年8月9日已通知教育局及保和乡中心学校会计,要求与徐振东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临时退休待遇差额明细表”,交给徐振东本人查看。 具体办理人:薛秋娟联系电话:13939596829 责任人:郭新召联系电话:13607651568 回复时间:2019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