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8-14 12:30:30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舞阳西城水晶之恋婚纱摄影店欺诈劳动力。 | ||
内 容: | 舞阳西城水晶之恋婚纱摄影店暑假期间大量招聘暑假工,招聘广告明确写明月工资3000-5000元,学生去报名时水晶之恋也许诺工资3000-5000但先交200元押金,干满一个月全退。学生入职第一周要求疯狂拉人头,一个暑假工200元,一周后水晶之恋要求签写霸王劳动合同,大致内容为每人每月拉单满1万发工资1000元,不足者无工资。在学生一致反对下,合同未签署成功,最后口头要求拉单满5000元发工资1000元,无底薪;在最后接近结束时,水晶之恋又告知暑假工,200元的押金只退150元,另50元为水晶之恋拍照抵扣卡。水晶之恋婚纱摄影店此行为涉及传销、签约霸王条约、欺诈劳动力,扣押工人押金等行为,在学生满怀希望和信任初次面对社会时,水晶之恋却以此行为来欺骗学生认知,以此形成错误的社会观和金钱观,还希望县政府、人社局共同为满怀朝气的学生讨个公道,希望水晶之恋婚纱摄影店为学生发放应得工资。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监察人员赶到西城水晶之恋婚纱摄影店,与该店老板面谈,向其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不利后果,老板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律,同意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8月19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联系了西城水晶之恋婚纱摄影店老板,该老板称已将押金全部退还给所有学生,工资也已结清,并将发票交给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阅。 具体办理人:徐胜强联系电话:13939572296 责任人:郭新召联系电话:13607651568 回复时间:2019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