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8-27 12:30:30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独生子女费 | ||
内 容: | 领导您好,我们家有独生子女光荣证,从领证到现在没领到一分钱,我父母都已经五十出头了,去计生办问说只能领一年的,可是我们连一年的费用都没见,有的村民40多岁都能领,希望领导核查,给个公道的说法,谢谢。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根据2011年上级出台的关于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文件中,要求被奖励的独生子女年龄不超过18周岁,而反映人白亚东,2011年已经年满19岁,不符合奖励条件,太尉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已将具体情况向白亚东解释说明。 具体办理人:刘江伟 联系电话:13703444858 负 责 人:张丽燕 联系电话:15939573339 回复时间:201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