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9-08-28 12:30:30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舞阳育才学校拟订“霸王条约”
内  容: 尊敬的县长你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家住舞钢市枣林镇,今年暑假7月13号我应聘了舞阳育才小学部语文老师,7月14号签订合同,试用期一年,强制收取押金1000元,扣押我们毕业证,当然我需要用毕业证领教师资格证要求学校归还(我的已归还,其他人还在扣押中),8月12号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任职(任职时间为2019年9月1号),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押金,但学校以各种理由推诿不管此事,后来一个老师说现在学校在放假期间,无法办理退费任务,后来8月21号开全体会议因害怕学校以无故旷工为理由开除,所以去了学校,但参会名单上已没本人名字,8月22号培训时还没有本人名字,直到8月23号老师才告知我名单上没有我名字,然后我找***校长说既然无故把我名字去掉那就退钱吧,校长说当时以为我已离职所以没把我名字打上,是她工作的失误,但我觉得学校单方面想加就加想去就去应聘人员名单如此不尊重人,实在无法忍受,本人强烈要求退钱但她说她没有收我们的钱让我找王旭主任,王旭主任说让我找***校长如此推来推去,后***校长说她得跟王小刚总校长商量一下,第二天我又去找***,***说学校的意思是按照合同来,押金退不了,押金当时说的是入职期间如果有违规行为不退,但本人还未入职,后来又咨询别人说《劳动法》规定任何单位不能收取劳动者押金和扣押身份证或其他证件。育才学校合同内容不符合《劳动法》,各领导相互推诿不作为,希望有关领导能够严查育才学校拟订“霸王条约”,还应聘者一个公道,谢谢。
处理意见:

 经调查,舞阳育才实验学校已将上述有关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落实到位,该问题已解决。

 具体办理人:陈文辉 联系电话:13193931832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