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9-08 12:30:30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东润物业不作为,有问题不处理 | ||
内 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解放路东润怡园小区业主,2017年底我刚买了不到10天的车在小区停放,早上开车的时候发现被人恶意划伤车漆,到现在还没维修,我们去水榭花都物业办公室找物业经理解决,当时物业经理彩霞在水榭花都物业办公室还推我妻子,导致我怀孕三个月的妻子流产,在医院花费几千块钱也没有保住孩子,我的车烤漆需要全车喷漆,给4S店打电话问了一下,全车烤漆需要四五千,我们有理没处说,只能忍着,今天才知道县长信箱可以投诉,所以今晚连夜写了投诉信,另外还有小区没有配套设施,路灯,健身器材等等,小区出租车位所得钱款不给业主发放,楼道内小广告成堆,所得的广告费不给业主发放。业主们交的物业费开支不公示等等问题,现在小区业主们怨声载道,请问领导,我们要物业干啥?物业公司应该是为业主服务的,不应该是欺负业主的。请领导调查过问一下。 | ||
处理意见: |
关于东润怡园小区业主投诉物业不作为一事,投诉人所说的2017年车辆被人恶意划伤车漆可根据业主交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内容解决。关于投诉人反映妻子被物业经理推导致流产,经调查物业企业及物业经理出具书面材料证明不存在,建议投诉人可提供证据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该业主反映小区存在的其他问题,建议该小区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第四项:确定物业管理方式,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第二十二条第七项:决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经营的方式、收益分配。 具体负责人:马松涛 联系电话:15003957955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19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