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9-10-06 12:30:30
类  别: 咨询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育才学校这样做违法吗?
内  容: 我是舞阳县育才学校的教师,2019年秋期招聘教师时要求我们新入职的教师交1000元的押金,并没有任何收据、不说明用途,返还条件,返还时间,擅自扣押我们的学历证、资格证。请问这符合国家的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吗?私立学校不是也应该依法办学吗?也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吗?如果这些是违法的,那么教育局的监管哪里去了?
处理意见:

 经调查,县育才实验学校为保证教学工作顺利正常开展,提升教师自身专业素养,校方和新招聘教师按合同中的要求进行了岗前培训,依据合同规定收取1000元培训费,开有收据并发给本人。合同规定新招聘教师在遵守合同正常离职的情况下培训费全部返还给本人,不存在新入职教师交1000元押金的问题。 

 育才实验学校在招聘教师时,为核查应聘教师是否具备相应的学历及教师资格,审验了应聘教师的学历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其中一部分学历证原件当时核查完已归还本人,其余未核查完的学历证原件于2019年9月5日前全部归还给本人,不存在扣押学历证及教师资格证的问题。 

 具体办理人:陈文辉  联系电话:13193931832 

 负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