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10-10 12:30:30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餐饮店污染环境 | ||
内 容: | 人民路国税局东临骨汤餐饮店距离居民区太近,油烟废气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居民身体健康,请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取缔。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县人民路国税局东临骨汤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油烟排放达标。城市管理局已约谈当事人,当事人保证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如发现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造成环境污染愿接受处理。 今后,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巡查力度,确保每个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都能达标排放,努力给市民创造优良的宜居环境。 具体办理人: 张敬华 联系电话:13569689571 负责人:丁平福 联系电话:13839557990 回复时间:2019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