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11-13 12:30:30 |
类 别: | 其他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主 题: | 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检所工资不能按时发放,考核奖取消不能到位,改 | ||
内 容: | 我们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检查所职工,按国家改革政策方针我们今年划分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后,3月25日县长召开人、财、物移交大会,说对于我们是好事,说不会低于现在标准,我们很高兴这一政策的到来。现在工资不能按时发放,考核奖也取消不能到位,合并改革后不能和总局人员同工同酬。总局也有事业费用的人员,他们什么政策待遇都有。既然合并都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员。局里领导说我们收来执法罚款发工资,收不来不发。原物价局以前从不靠罚款发工资,符合政策依据么?历史遗留:我们上班这么多年的养老金个人和单位交的欠共计500多万元,钱不见了,养老金没交上,改革后才知道。现已在县信访局立案,也在漯河市信访局立案。望县领导看到后请给予立案调查,给予解决。如不能解决,我们将去北京信访局立案,还我们的合法权益。 | ||
处理意见: |
依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党政机构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舞编[2019]33号第五项:“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别、机构规格、编制数额、领导职数、经费形式暂保持不变。”的文件规定,现划转的物价人员全部属于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原物价所要求同工同酬,解决拖欠社保等诉求的问题,没有政策依据。 具体办理人:赵惠杰 联系电话:13839532196 负 责 人:郭惠杰 联系电话:13613955656 回复时间:2019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