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11-20 12:30:30 |
类 别: | 建议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请管下“倒客”这种不文明行为 | ||
内 容: | 2019年11月2日,我因有事回侯集办事,上午8点左右,我在文峰乡政府大门前乘坐一辆由舞阳发往侯集的中巴,当车辆快行驶到北舞渡红绿灯路口时停了下来,司机和售票员说“他们的车上午被别人包车了,怕到侯集拐回来时间不够用,让车上的人下来,坐停在红绿灯北面的那辆车上去侯集。”车上的人七、八个人只好无奈的重新坐上车后,坐在我右边的两个乘客说:“这种事也只有河南人做得出”,简短的几个字,听着非常的刺耳、扎心,“又是河南人”,我不知道别的乘客是怎么想的,我是非常惭愧。经过简单交谈,才知道他们两个是辗转千里,慕名专程来喝北舞渡胡辣汤的,没想到遇到这样的烦心事。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客运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教育,不要为了经济利益而不顾社会效益而败坏我们河南人的形象。可采取“禁止倒客、甩客”,举报有奖的办法,严厉惩治这种不文明现象,维护我们河南人的形象。我相信,随着我县文化旅游的大力开发,会有更多的外地朋友和游客到我县观光、旅游、品尝特色美食。你的一次不文明行为,在外地游客眼里,可能又是咱河南人的不文明。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舞阳——侯集的客运班车属于漯河市宏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公司。交通局客运执法中队已向漯河市宏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公司通报了投诉内容。漯河市宏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公司高度重视,并作出如下处理:1、对当班车辆司乘人员停车学习一天,重点学习文明服务规范。2、当班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在本月的星级考核中降一星。3、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对该事件通报批评。 今后的工作中,县交通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客运企业经营行为、客运车辆服务质量以及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客运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客运行业的“窗口”形象。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395—7133555。 具体办理人:孙卫国 联系电话:13781711333 负 责 人:李红伟联系电话:13939530777 回复时间: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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