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11-21 12:30:30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东润水榭花都 | ||
内 容: | 随着小区车越来越多,东润小区车位越来越少,物业法要求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但是东润物业擅自出租车位,车位的钱也没有分给全体业主,要求东润水榭花都物业停止收取地上车位费,车位属于全体业主,谁来得早谁都可以停,尊重一下物业法,学习一下人家南方新城小区或者漯河小区的做法,谁来的早谁停车。 | ||
处理意见: |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系水谢花都物业企业,要求其提供收取车位费有关依据。经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内容有收取车位费方式。该物业服务合同明年到期,建议小区业主维护自身利益服务合同到期续签时重新确定服务内容,收费方案。 具体办理人:马松涛 联系电话:15003957955 负责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19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