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11-23 12:30:30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公园土地变私人土地 | ||
内 容: | 西城森林公司南入口有一块空地(篮球场西,西湖北沿),原本是西街大队的,后来因为建西城森林公园,被县里征收,现在村民每年还从舞泉镇领赔偿款。但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这片土地到了张金秀的手中,并且前11月20日还贴出了县自然资源局给张金秀审批的个人住宅项目介绍。现在自上而下都在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和国家一直都在讲人民的利益大于一切。那么我们就问了,一块闲置空地不建成健身场地服务群众也就算了,咋还成了个人住宅用地?就算他有手续,但在那建房合适吗?以后大家进出公园拐弯抹角,方便吗?安全吗?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西街二组群众反映的宗地位于新西路南段开发带以西,南邻西城文化广场,西邻森林公园,北邻正旺集团雕花塑厂(现为西城花园),南邻路,东西长64米,南北宽10米,面积640平方米(合0.96亩),现状为空地。该宗地是经县自然资源局与舞泉镇西街签订的《收地协议》,并给予西大街二组30000元的土地补偿,后经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最后张金秀以8.8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县自然资源局于2003年12月24日为张金秀办理了《舞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舞地出让[合]字(2003)第9号),2003年12月25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舞政土[2003]18号),张金秀并缴纳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于2004年4月20日办理了舞国用(2004)第0188号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办理人:刘晓琴 联系电话:13069579977 负 责 人:郭俊伟 联系电话:13603957215 回复时间:2019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