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12-03 12:30:30 |
类 别: | 建议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民生实事建议 | ||
内 容: | 1、建议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组织、指导成立业委会,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共建和谐文明舞阳,打开县长信箱,物业管理矛盾作为投诉热点居高不下。我们的县城的物业管理水平就是低下吗?我们广大舞阳市民就是蛮不讲理吗?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物业管理问题突出,物业主管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物业问题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新问题,我认为主要问题就是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相互不信任。当前,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让业主选出自己认可的代表,发挥业委会作用,减少矛盾,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化解信任危机,共建和谐文明舞阳。 2、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合理规划停车场、停车位,人车物分道 ,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舞阳县政府的管理下,家乡舞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家用轿车普及率越来越高。可是,每次回到舞阳总是看到好多机动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同时,有机动车停在人行道、自行车车道上面,让行人、自行车无法正常通行,从而与机动车抢路同行,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目前,我县多条道路规划车位占领非机动车道,能不能学习一下发达城市,路面停车位限时停放,不要影响行人的安全通行;此外人民路加装机动车隔离护栏后,人车分流明显,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其他道路能否增加机动车隔离护栏。 | ||
处理意见: |
首先感谢来信人的建议及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该项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是住宅小区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主体,应对本辖区内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住宅小区,积极做好组织、指导工作,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做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也将积极协助、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同时加大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力度,努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共同构建文明和谐住宅小区。 经调查,停车位的施划有效的缓解了停车难的现状。近年来,我县机动车数量迅猛增加,停车问题越来越凸显,为缓解因停车难造成的交通问题,县交警大队立足现有条件,充分挖掘和利用有效停车资源,想方设法解决停车难问题,在县城主要路段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施划了1000余个临时停车泊位,2019年以来又在我县城区中山路、海南路等路段新增了500个临时停车泊位,尽可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其次,路边停车位虽然能缓解一定的停车难情况,但仍不能满足车辆的快速增长,您提出的合理规划专业停车场的建议很好,我们也十分关注。对于您提出的在其他道路增加隔离护栏的建议,交警大队在您提出建议之前,也就护栏安装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且征询了一些群众的意见建议,县交警大队也认为安装护栏对规范当前的交通秩序有很大作用,结合您的建议,县交警大队将积极向上级报告安装护栏的必要性,争取尽快实施。最后交警大队将持续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强管控力度,严查严管车辆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纠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各类交通乱象,维护疏导路面交通秩序。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的违停车辆及时进行警告劝离,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按规定给予拍照取证并开具违法停车处罚单,对乱停乱放车辆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形成高压管控态势,努力维护县城良好交通秩序。 具体办理人:刘艳华 联系电话:13939513275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6 回复时间:201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