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9-12-17 12:30:30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关于教师年最终绩效工资发放不公平的问题
内  容: 尊敬的县长:我是九街镇的一名普通小学教师,因为职称没有太高,所以年末的绩效工资就很低。也就是说我镇教师的绩效工资是按职称发放的。当初国家设置绩效的目的就是鼓励教师多干活,干好活。这样做是不是违背了绩效工资设置的初衷?据我所知,全县的所有学校也不是都按职称发放的,能不能规范一下绩效工资的发放呢?因为我感觉我一周20 节左右的课,干得工作量也不少,得到的却是最少的,多少让人感到寒心,这样的情况已经有两三年了。希望得到明确的答复,因为这也是我们自身的权益,谢谢。
处理意见:

 《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舞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舞政〔2010〕45号)规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可按岗位职务适当拉开距离;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农村教师补贴,按全县人均绩效工资5%的比例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合理拉开差距。各项目及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细则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学校制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细则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在本校公布并实施。

 具体办理人:朱忠喜 联系电话:13353951126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