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0-01-12 16:33:56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环保局 | ||
主 题: | 辛安镇吴堂村吴春奇粉条厂排放费水污染 | ||
内 容: | 辛安镇吴堂村春奇粉条长生产时排放污水,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粉条厂位于辛安镇吴堂村南,负责人吴春奇。该厂主要以外购的淀粉为原料,进行粉条加工。现场检查时,厂内无人,处于停产中;场区建有加工车间一栋,冷库一座,在场区东南建有沉淀池,生产车间废水通过排水管道进入沉淀池,检查时沉淀池内有废水积存,但沉淀池内设施不全,沉淀池周边农田内有排水痕迹;经过询问该场负责人了解到,该厂已停产多日,生产时的废水主要是利用井水对煮熟的粉条进行冷却时所产生,在冷却过程中不添加任何物品,无有害成分;因该厂的沉淀池较小,处理设施不完善,无法对所产生的废水进行及时处理,所以才把部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农田中灌溉使用;对此,县环保局要求该厂负责人立即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完善,整改不到位不准生产;同时,对于该厂前期生产废水直接外排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下一步,县环保局将对该厂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改到位;对于该厂前期生产废水直接外排的行为调查后该处罚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具体办理人:汪中宇 联系电话:15839578988 负 责 人:李朝霞 联系电话:13839537119 回复时间:2020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