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0-02-27 17:43:17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莲花镇 | ||
主 题: | 村干部以镇书记名义克扣征地补偿款 | ||
内 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母亲为军烈属,因有块可耕地被国家征用,现补偿金已到位,村干部多次以镇政府第一书记口头传达指示,补偿款不按政府发的土地确权证上的实际亩数(3.36亩)发放,以各种理由克扣将近一半的金额。村干部多次找老母亲谈话,因此事母亲精神受到严重刺激,现身体出现各种不适,请领导核查此事还我老母亲一个安静的生活,给他老人家一个公正的结果,我相信政府发的征地补偿款是按土地确权正上的实际数字发放,而不是有的领导口头说了算。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沈西山系莲花镇沈庄村一组村民,已于2020年2月2日病故,生前曾多次反映此事,该件系沈西山女儿反映。该户在项目征地区域内应分得的土地面积是2.04亩,实际耕种土地面积为3.36亩,征地补偿面积为3.28亩。沈庄村一组大多数群众反对该户按3.36亩土地面积确权,要求该户将多余1.24亩土地征地补偿款归第一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或该村全组村民所有。走访调查群众均未发现沈西山妻子陶翠兰精神异样,陶翠兰生活如常。 针对此情况,莲花镇政府维护军烈属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军烈属的合法权益应享尽享。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沈庄村土地面积错误农户的土地确权证按程序予以纠正;依法保障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具体办理人:全广辉 联系方式:15839552369 负 责 人:洪 河 联系方式:13903958568 回复时间:2020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