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0-04-13 16:35:50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主 题: | 凤凰城物业不作为 致使电车着火 | ||
内 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凤凰城4月3号上午11点左右发生电车着火事实,物业只知道收钱,不知道给业主办实事,本来早就应该安充电桩,却一拖再拖,请领导给小区业主做主。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凤凰城小区于2019年8月份在小区南侧大车棚安装了充电桩,通知与操作说明当时已经公布。但至今使用情况不太理想,原因是离车棚稍远一点儿,车主都不愿进车棚充电,更不愿意花钱充电,物业宣传引导车主,收效甚微,还争执不断。下一步,物业公司考虑增加充电桩及解决电动车停放问题,但由于环保及疫情原因,至今还没进行硬化(施工前及进展情况已报物业股),近期已准备继续开工。 具体办理人:任艳涛 联系电话:13333951136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20年4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