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0-04-13 16:35:50
类  别: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主  题: 凤凰城物业不作为 致使电车着火
内  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凤凰城4月3号上午11点左右发生电车着火事实,物业只知道收钱,不知道给业主办实事,本来早就应该安充电桩,却一拖再拖,请领导给小区业主做主。
处理意见: 经调查,凤凰城小区于2019年8月份在小区南侧大车棚安装了充电桩,通知与操作说明当时已经公布。但至今使用情况不太理想,原因是离车棚稍远一点儿,车主都不愿进车棚充电,更不愿意花钱充电,物业宣传引导车主,收效甚微,还争执不断。下一步,物业公司考虑增加充电桩及解决电动车停放问题,但由于环保及疫情原因,至今还没进行硬化(施工前及进展情况已报物业股),近期已准备继续开工。
具体办理人:任艳涛        联系电话:13333951136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20年4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