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0-04-14 10:56:01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供电公司 | ||
主 题: | 供电公司乱提拔人 | ||
内 容: | 这几天电业局公示3名提拔副局长人员,不明白提拔人前不先下通知说说拟提拔岗位情况和人员评选情况吗?其他人就不符合条件吗?也没有做过这几个人的民意和群众调查,市公司来人也就是走走形式只是问问就过了,也不见意见箱,其中李某人的妻子曾经是会计私自挪用公款、参与非法集资等这些事调查过吗?还符合提拔条件吗?还有营销部主任一个人独享副局长办公室, 天天得瑟的,这合规吗?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本次干部选拔任用由漯河市供电公司启动并提出工作方案,依据《国网漯河供电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漯电党〔2019〕72号)规定,对选拔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2020年4月2日由市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县供电公司按照市公司要求于2020年4月2日至4月10日对拟任人选在公司OA公告栏和一楼大厅同步进行了公示,并按照公示要求在一楼大厅设置了意见箱,截至4月10日,意见箱未收到任何相关意见信件。 关于反映李某人其妻曾参与非法集资问题:本次干部提拔由市公司组织开展,属企业内部干部管理范畴,所反映的李某人不符合《国网漯河供电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漯电党〔2019〕72号)第九条限制或者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之规定。其间,舞阳公司纪委没有收到李某人的违法违纪信访举报信件,也没有收到县纪委及上级纪委转办的有关本人的信访举报信件,不存在限制或者不得担任领导职务的情形。 关于营销部主任办公面积超标问题:经核实,公司考虑营销部门是电力行业大部室,人员多,业务广,主要包括市场营销、大客户走访、乡镇供电所管理等业务,为便于工作开展,公司将五楼一间办公室作为营销部会客办公室,且该办公室两张办公桌,营销部主任和另一名营销部副主管同志在此办公,不存在一人独享办公室。下一步,公司加强办公用房监管,规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标准执行。 具体办理人:李星辉 联系电话:13949858556 负 责 人:王中克 联系电话:13938026689 回复时间: 202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