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0-05-08 11:13:41 |
类 别: | 咨询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主 题: | 咨询一下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凤凰城能不能硬化路面的问题? | ||
内 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凤凰城路边硬化的问题,年前物业张贴公告说要在几栋楼前将路面硬化,这些被物业称作“小区业主种菜的地方”是不是属于公路绿化面积?现在以方便停电动车为由将这些路面硬化,合不合理?贵单位在答复“凤凰城物业不作为致使电车着火”信件中回复“施工前及进展情况已报物业股),近期已准备继续开工”。我想问,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决定改建、新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应召开业主委员会大会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能实施。这件路面硬化属不属于改建,不需要召开大会,只用给物业股备案就可以了?那反映的在小区开东北角大门为什么要开业主会?这次路面硬化召开了吗?我们业主反映有人飞线充电致使小区着火,原因就是我们业主不配合?物业有没有尽职尽责呢?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华锦物业公司花费数万元硬化路边,方便广大业主停放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禁止私自拉线充电,安装充电桩,便于业主充电;减少小区主干道非机动车占道停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杜绝业主个人行为侵占绿地;改善卫生环境等。公告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联合发出的,也是广大业主的长期意愿,费用也并未让业主分摊,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施工结束,已经超过5个月,在此期间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未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只要广大业主提出合理要求,物业公司会尽量满足。 具体办理人:王旭光 联系电话:17838221678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20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