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0-05-17 11:05:56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交警大队 | ||
主 题: | 县城老十字街道路 | ||
内 容: | 舞阳县城老十字街迎客来占用门口柏油路并且在五六米宽柏油路上铺设近两米水泥路为自己私用,有关单位竟然不管不问,该处城市道路跟窄,电动车也乱停放,经常堵车, | ||
处理意见: |
由于目前我县相关部门未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车数量较多,且驾驶人的素质参差不齐,而商场、超市、酒店、医院等重点区域可供停车的地方又相对较少,所以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屡禁不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下一步,交警大队将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采取“教育宣传为先”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加强对乱停乱放电动车的整治工作。 具体办理人:张乐娅 联系电话:15803957789 负 责 人:蔡云朝 联系电话:13507650856 回复时间:2020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