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0-07-15 22:44:39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人防办
主  题: 舞阳县博龙商业广场不退押金
内  容: 2018年在舞阳县博龙商业中心交的押金,当时交的时候说不满意的话申请退款后15天之内就退款,2019年申请退款,就用各种理由拒绝退款,今年又去申请退款又是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
处理意见:   经调查,1、该项目为2015年8月开工建设,中间因投资商的资金问题中间停工了10个月,后经多方努力,使其变更投资商,并将该项目列为县委、县政府重点督办项目。目前,通过努力该项目主体已完工,下余为内部装饰及通风设备的安装,但因第二任投资商和第一任投资商的资金纠纷问题工程暂停。
  2、华女士的诉求和第二任投资商进行了协调,投资商表示:因和第一任投资商的资金纠纷问题而导致工程暂停,从而引起大量商户要求退款。目前,没有把资金纠纷解决完,无法对商户退款,等到和第一任投资商的资金纠纷问题解决后一并返还。
  具体办理人:宋 亮   联系电话:13939538728
  负 责 人:刘党航   联系电话:13733967222
  回复时间:2020年7月21日